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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律師推薦 - 林怡君律師

    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請法院判決離婚嗎?

    ANSWER | 睿理律師實務解答

    可以評估向法院請求離婚,但「對方不願意離婚」本身,不等於法院一定會判准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同意;若無法達成共識,一方可檢視是否具有《民法》第1052條所定的離婚原因,並整理相關事實與證據,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法院處理離婚事件時,通常會先進行家事調解。若調解成立,婚姻關係可依調解結果消滅;若調解不成立,案件才進入後續審理,由法院綜合當事人的主張、證據與調查結果作出判斷。

     

    準備尋求法律協助時,可先整理婚姻關係的經過、重要事件的時間順序,以及手中已有的文件或紀錄。若同時涉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或夫妻財產,也應一併提出,讓律師評估整體處理方向。

    參考資料:司法院:什麼情形可以請法院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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