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結婚後,會選擇放棄職場,一心一意的照顧家庭,不論是家庭主夫或家庭主婦,在面臨突然被提離婚的狀況,除了情感難捨,也會面臨經濟來源的恐慌和擔心沒有錢可以養孩子,會無法爭取親權,但其實並不是這樣
,離婚是人生中令人難受的決定。當決定離婚 ...
前陣子福原愛將小孩帶回日本一事,又在媒體上引發熱烈的討論,我們也曾經遇過當事人遭遇類似的問題,姑且不論誰是誰非,但值得加以深究的是,在婚姻、家庭關係中,家屬是否可以隨意帶離未成年子女?
年輕未婚的律師如果多辦幾件家事案件,恐怕就不會對婚姻有任何的憧憬,找徵信社、設陷阱自摔或故意製造家暴聲請保護令是基本盤,更可怕的是也許碰到不願意放手的恐怖情人,爸媽都吵成這樣了,小孩能夠全身而退嗎?
前陣子,美國巨星小甜甜布蘭妮向法院請求「移除父親監護權」的新聞,在國際上獲得很大的迴響。在小甜甜布蘭妮的事件裡,讓長久以來不被重視的成人監護權問題被搬上檯面。
這次民法修法,除了將成年的年齡下修為十八歲之外,並將一些與成年相關的法條併同修正,在民法總則方面,修正的法條除第十二條的成年年齡以外,還有關於行為能力的第十三條也隨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