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
年輕未婚的律師如果多辦幾件家事案件,恐怕就不會對婚姻有任何的憧憬,找徵信社、設陷阱自摔或故意製造家暴聲請保護令是基本盤,更可怕的是也許碰到不願意放手的恐怖情人,爸媽都吵成這樣了,小孩能夠全身而退嗎?
前陣子,美國巨星小甜甜布蘭妮向法院請求「移除父親監護權」的新聞,在國際上獲得很大的迴響。在小甜甜布蘭妮的事件裡,讓長久以來不被重視的成人監護權問題被搬上檯面。
這次民法修法,除了將成年的年齡下修為十八歲之外,並將一些與成年相關的法條併同修正,在民法總則方面,修正的法條除第十二條的成年年齡以外,還有關於行為能力的第十三條也隨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