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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律師推薦 - 林怡君律師

    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要怎麼進行?起訴前要準備哪些資料?

    ANSWER | 睿理律師實務解答

    剩餘財產分配是法定財產制夫妻在離婚時常見的財產爭議。請求的一方必須主張雙方的婚後財產與債務狀況,計算出差額,再由法院判斷是否分配與分配多少。由於財產資料多半分散在對方手中,事前的準備相當重要。

    一、什麼時候可以請求?

    依民法第 1030 條之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離婚、改用其他財產制或一方死亡,即可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也可以在離婚後另外提起。

    二、要注意請求時效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離婚時若沒有處理財產,建議不要拖延太久。

    三、起訴前要準備哪些資料?

    • 結婚日期與離婚或基準日的相關資料,作為計算婚後財產的依據。
    • 雙方名下的不動產登記謄本、車輛資料。
    • 存款、股票、基金、保險解約金等財產資料。
    • 房貸、信貸等婚後債務資料。
    • 婚前財產、繼承或受贈財產的證明,用來主張排除計算。

    四、對方財產資料不清楚怎麼辦?

    許多人只知道對方「大概有多少」,卻沒有具體資料。訴訟中可以請求法院向稅捐機關、金融機構或集保結算所調查對方財產。若懷疑對方在離婚前刻意移轉或處分財產,也可以提出相關跡象,請法院審酌是否追加計算。

    五、訴訟程序怎麼進行?

    剩餘財產分配屬於家事財產事件,通常會先經法院調解。調解不成後進入審理,法院會整理雙方財產清單、確認計算基準日,並審酌是否有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而需要調整的情形。在高雄的案件中,常見的爭點包括房屋價值的認定、婚前存款的孳息,以及共同出資的區分。

    六、計算時常見的爭點

    • 基準時點:離婚時以起訴時的財產狀況作為計算基準,選擇不同時點,結果可能差很多。
    • 婚前財產的舉證:主張某筆財產是婚前取得,需要提出資料證明。
    • 保險與退休金:保單價值、退休金在婚後累積的部分,是否列入以及如何計算,依個案而定。
    • 公司股份與事業:一方經營事業時,股份價值的認定往往需要專業評估。

    這些爭點會直接影響最後的分配金額,事前就各項財產準備資料並想清楚主張,比在訴訟中臨時補充更有效率。

    剩餘財產的計算牽涉許多細節,實際可請求的金額需依個案而定。若您準備在高雄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協助整理資料與評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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