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推薦 - 林怡君律師
    《交通違規救濟大解密》

    《交通違規救濟大解密》

    發布日期:7/18/2022

    《交通違規救濟大解密》/蘇愷民
     
    在台灣,騎車/開車仍然是多數民眾選擇的移動方式,也因此交通違規事件,不論是紅燈右轉、違規停車等較輕微的,或是酒駕、駕車犯罪等嚴重的,其實都層出不窮。那麼,如果真的不小心交通違規了,又該如何進行救濟呢?
     
    一般而言,像是紅燈右轉、超速、違規停車這種較輕微的交通違規,行為人會收到違規通知單(也就是俗稱的紅單)。
    若行為人對於紅單上面的事實認定有意見,是無法直接就紅單去法院起訴請求撤銷的,但行為人可以在30日內向處罰機關(監理所或交通裁決所)陳述意見,處罰機關收受陳述意見後會製作裁決書,而行為人收到裁決書後如果還是不滿意的話,此時就可以於30日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可向行為人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擇一起訴,起訴裁判費300元),最後,當法院判決下來後,行為人如果還是不滿,可以有一次上訴救濟的機會。
     
    看到這或許有人想問,上面提到的是一般常見違規的救濟程序,那如果行為人是涉犯酒駕、撞傷值勤警察或是拒絕警察臨檢而引起傷害之類較為嚴重的交通違規事件,又該如何救濟呢?
     
    其實這類交通違規的救濟程序跟罰單的救濟程序是差不多的,行為人一樣會收到交通裁決書,上面會記載違規事實、處罰法條依據及處罰內容(罰鍰、吊銷或吊扣駕照等),行為人於收到裁決書後即可於30日內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同樣的,如果法院判決後行為人對內容不滿,一樣有一次的上訴救濟機會。
     
    最後,在交通違規態樣上,律師有兩個違規態樣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
     
    ➨ 第一個就是酒駕,雖然酒駕行為害人害己,大家千萬切記酒後不開車,但如果不小心吃了薑母鴨之類的有酒精食物又剛好被警察攔檢時,也別慌張想逃逸,請配合執法人員,並記住以下的酒測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因為如果執法人員沒有踐行程序,是有可能構成斥銷處份事由的。
     
    一、酒測時應全程錄音錄影。
     
    二、檢測酒測以現場實施為原則。
     
    三、駕駛飲用酒精時間與檢測時間需間隔15分鐘(如果駕駛不知或忘記時間,執法人員應告知得漱口後再進行檢測,駕駛也能自行要求先漱口)
     
    四、告知檢測流程、取樣。
     
    五、實施檢測後應告知受測者檢測結果,並請駕駛檢測結果紙上簽名確認。拒絕簽名時則應記明事由。
     
    ➨ 第二個要特別注意的態樣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1項第3款的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依照此款的規定,只要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行為人受的處罰除了罰鍰外還有吊銷駕照,且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對於普遍習慣以汽機車代步的民眾而言,三年不得重新考照的時間可說是非常長,加上這款的規定並不會看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或過失而有不同的處分,因此大家騎車開車上路時,務必小心注意,切記不要不小心撞傷執行交通勤務中的警察(當然就算不是警察也要注意不要肇事!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