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金可以強制執行嗎!?
發布日期:7/21/2025
退休金可以被強制執行嗎?——談退休金債權的保障與限制
退休金是許多人辛苦工作多年後的保障,尤其是軍公教人員,他們的退休金常被視為生活的依靠和尊嚴的象徵。不過,當這些退休金面臨債務糾紛,甚至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時,到底能不能被扣押或執行?這是一個法律上非常具爭議的問題。
一、退休金「本身」的權利受到保障
根據相關法律,像是《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42條、或其他相關法規,軍官、士官或公務員對於「退休金本身」的請領權,是受到高度保護的。也就是說,在還沒領出來之前,這筆退休金原則上是「不能被扣押、讓與或拿來當作擔保品」的。
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權利,避免他們老年生活因債務受影響而陷入困境。
二、領出來以後呢?性質就改變了
不過問題來了——如果退休金已經領出來、存進銀行帳戶裡了,那麼它還是「退休金」嗎?
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例如73年度台抗字第253號裁判),答案是否定的。法院認為,一旦退休金進入銀行帳戶,它就不再是「請領退休金的權利」,而是變成「存款人對銀行的存款債權」。這個債權,與其他一般銀行存款沒什麼兩樣,自然也就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
簡單來說,只要錢進了帳戶,從法律上看,它就不是「不能動的退休金」,而是可以被債權人聲請法院查封或扣押的資產。
三、那如果是「專戶」儲存呢?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把退休金存進一個專門用來領終身俸的帳戶,不就表示這筆錢還是退休金性質嗎?」
法院對這點也有明確說法:就算是「終身俸專戶」,只要錢已經撥入帳戶,性質就是變成存款,不再是原來法律保障的「請領退休金的權利」。所以,即使帳戶名稱再怎麼強調退休性質,也無法改變它已經成為可供執行之財產的事實。
四、是否還有例外?
當然,有些情況下,雖然錢已經入帳,但仍有可能主張「不得強制執行」。例如,如果該存款仍具特定用途(如生活維持所必需),或依其他法律另有規定不得執行的情況,當事人還是可以在法院中提出主張。不過這些情形都屬「例外」,必須具體證明,否則原則上仍可能被執行。
五、結論
退休金在領出來之前,的確受到法律的高度保護,不能隨便扣押。但一旦領出、存入帳戶,就轉變為一般的存款債權,通常可以依法被強制執行。這點提醒我們,即使是退休金,也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鐵板一塊」,債務人若有執行風險,仍應及早處理債務問題,以避免老本被查封的困境。